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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藝復興時代是一齣沒有結局的戲碼,經歷了二百多年的時間,藝術手法的創新已經使得景物在寫實、寫意都臻於完美。於焉,文藝不再像剛剛擺脫中古般的蓬勃躍進,畫家在技法上改弦更張已然無望,整個文藝復興風潮逐漸流於一種傳承既有藝術,徐圖在任何角度上偶爾開闢出一小塊新天地,同時也是靜思、沉澱前兩百年的輕狂,形成一股沉穩的巴洛克風格。在繪畫方面,這個風格的丕變絕非偶然,而是時代的舞台主角已經從原先的義大利地區之佛羅倫斯、羅馬、威尼斯轉向西北歐的法蘭德斯(今日比利時、荷蘭)、日耳曼地區,更在後期延展至法蘭西、英格蘭地區。他們沒有希臘、羅馬榮光的照耀,也不是基督教的核心地帶,型塑這個中古晚期最後的藝術風格,自然是與義大利地區的畫家們有所差異,而能在繪畫主題、取材角度、彩繪塗法上,展現出新時代的風格

「巴洛克」是指十六世紀矯飾主義以後到十八世紀洛可可以前,這期間的歐洲文化;「巴洛克」(Baroque)原指一種形狀不圓的珍珠,後來卻成為藝術上的用詞,拿來稱呼西元一六○○年到一七五○年之間的歐洲藝術。

  巴洛克的藝術風格承襲了文藝復興後期在西北歐洲所衍生的矯飾主義,著重於表現出強烈感情,而不像文藝復興盛期那般嚴肅、含蓄。此時強調流動感、戲劇性、誇張性等特點,經常採用富於動態感的造型要素,如曲線、斜線等。藝術風格的內涵意義或許也是反映出當時歐洲動盪局勢的不安定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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