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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加對象
  參選資格為國內公私立高中職與國中,以學校為單位。

參加辦法
  報名日期:
  2007年9月18日起至2007年11月30日下午4時止(掛號寄件者以郵戳日期為憑,快遞寄件者以託交寄件日期為憑)。
  報名方式:
  (1)需以學校為單位,成員應具備指導老師1人及學生10人以上。
(2)本活動一律採網路線上報名方式,網址:http://digiaward.nctu.edu.tw。
(3)各隊於參加評選時,需提出符合「數位創作推廣」宗旨之三年推廣計劃。
(4)報名團隊需提供「種子學校數位創作推廣計劃書」A4書面資料一式七份及電子檔一
份,寄送至110台北市忠孝東路四段555號,聯合報宏碁數位創作獎小組收(信封上
註明參與宏碁數位創作獎)
(5)評審結果將於97年1月4日在活動網站http://digiaward.nctu.edu.tw公佈。


 
評審辦法
  評審委員:
  種子學校評審委員會,由承辦單位邀請組成之。
  評審方式:

  (1)年度種子學校獎助徵選,由評審委員對當年度送件之各隊「種子學校數位創作推廣
計劃書」進行評選。
(2)年度入選種子學校獎助隊伍之數量,包含獲得持續獎助之隊伍,每年總量以10隊為
限。
(3)種子學校評選標準:
A.計劃可行性(30%)
B.計劃內容完整性及內涵(30%)
C.預算編列合理性(20%)
D.計劃創意性(10%)
E.計劃執行成員之專業背景(10%)
(4)種子學校團隊於入選後次年及第三年度,需在每年八月底前提出「種子學校數位創
作推廣計劃」年度成果報告,以參加當年度種子學校獎助評選。由評審委員審查其
年度成果,以決定該年度是否入選。
(5)成果報告審查標準:
A.執行成果內容審查(50%)
B.預算執行審查(30%)
C.計劃執行之年度修正辦法(20%)
(6)年度種子學校成果報告審查,需於每年種子學校徵選前完成審查,確認持續補助之
資格。
(7)評審再於確認持續補助隊伍後,針對當年度報名徵件之隊伍,進行年度徵選審查,
決定新入選隊伍。





評選相關規則

    1. 評選錄取之種子學校,每隊獎助15萬元。擇優至多錄取10隊(包含持續獎助之隊伍數
量),得不足額錄取。
2. 活動主辦單位得視實際情況,擁有調整或停止獎助活動進行方式活動之權利,獲得獎
助之學校,不得對主辦單位提出任何異議。
3. 入選權利與義務:
(1)入選團隊需於入選後,與宏碁基金會簽定獎助協議書。
(2)主辦單位將不定期舉辦種子學校交流活動,並邀請各種子學校推薦5名同學參加「宏
碁數位創意營」。
(3)種子學校獎助金於種子學校年度評選後,先行發給一期獎助金10萬元,而後於次年
度提出參賽作品,並經主辦單位審查符合約定數量後,發給二期獎助金5萬元。
(4)入選學校獲得推廣計劃獎助後,於第一年計劃結束時,需提出至少五件作品參加當
年度宏碁數位創作競賽。
(5)獲得持續獎助之學校,第二年度需提出至少十件作品參加競賽;第三年提出至少十
五件作品參加競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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